你好。我去年增送一套100平米的房子给我女儿,
海宁律师
2025-03-07
您提到如果女儿没有违法行为,但您仍希望收回赠送的房子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,除了特定违法行为外,通常赠与一旦完成,赠与人难以单方面撤销。但您或许可以考虑与女儿协商,通过签订新的协议来变更或解除原赠与合同,或者依据《民法典》关于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,看是否存在其他法定解除事由,如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等。不过,这些都需要双方的同意和配合,无法单方面强制实施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看,如果赠与合同未明确撤销条件,且不存在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法定撤销事由,那么一般情况下,您确实会失去对房子的所有权。赠与一旦完成,财产权即转移给受赠人。因此,在赠与前务必考虑清楚,并可在合同中明确必要的撤销条件或保留相应权利,以预防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您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,需准备的材料包括:赠与合同、证明受赠人存在违法行为的证据(如适用)、您的身份证明等。流程上,您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提交起诉状及上述材料,法院将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。受理后,将进行审理,包括证据交换、庭审等环节,最终由法院判决是否撤销赠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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